
为适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落实学工系统值班工作,加强值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加强学工系统值班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学工系统值班以校历规定的学期时间为准,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值班时间:工作日 当日17:00—次日9:00
双休日、节假日 当日9:00—次日9:00
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
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二级学院:学院领导(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和相关领导)、全体辅导员
三、值班工作职责
1、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深入学生生活、学习和活动场所巡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2)积极参与相关学生活动;
(3)采取约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动向;
(4)密切关注QQ、微博、论坛、贴吧等网络信息;
(5)协助学院、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学生突发事件;
(6)了解检查各学院值班情况;
(7)协助学院汇总各类突发状况信息,并向相关领导报送,做好值班记录;
(8)完成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2、学院值班工作人员
(1)深入学生生活、学习和活动场所巡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2)指导和参加学生相关文体活动;
(3)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动向;
(4)关注QQ、微博、论坛、贴吧等网络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
(5)处置本学院学生的突发事件;
(6)入住学生公寓开展安全及相关检查工作;
(7)完成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
2、全体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请于当日16:00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报备。
3、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与状态。
4、遇到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到位,在第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并及时处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值班人员和学校总值班汇报,做好沟通与协调处理。
5、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工作人员值班人员晚上要求入住行政楼313室;各学院值班辅导员要入住学生公寓,其他值班人员要求报送值班期间在未央校区的住宿地点。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