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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4 059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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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工业大学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中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评审时间要求
各单位在9月10日前按照学校分配给各单位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数计划上报本单位初评拟获国家奖学金人选候选名单,并附上报候选学生学生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本年级本专业上一学年全体同学成绩排名表,其余材料随后根据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报送。
四、候选名额分配
院系 |
候选人数(人) |
光电学院 |
12 |
机电学院 |
10 |
材化学院 |
10 |
电信学院 |
14 |
经管学院 |
12 |
计算机学院 |
6 |
建工学院 |
6 |
外语学院 |
2 |
人文学院 |
2 |
理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8 |
工业中心 |
1 |
高职学院 |
4 |
合计 |
91 |
五、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应由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
2. 最终上报省上的候选名单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为了保证质量,不浪费指标,最后确定原则为通盘考虑为主,且兼顾学院平衡。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