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今年秋季开学在全校集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性和目标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分别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任务,也是有效途径。各学院学工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要内容及时间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以学习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请各学院在9月23日前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宪法、刑法、民法讲座光盘,同时可采取其他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学法、用法、守法观念和意识,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工作要求
一要领导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广泛宣传。各学院要通过讲座、网络、橱窗等各种方式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院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在9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至教育管理科(联系人:任镭,联系电话86173033)。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