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展现我校大学生风采,进一步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体系,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有为自立自强,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决定编印《西安工业大学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选择2014年所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0%的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并以第三人称撰写学生事迹材料。
2.事迹材料题目自定,但切忌用《*****事迹材料》等雷同题目。事迹材料中应添加学生个人风采照(清晰的正面、近身生活照,大小不宜超过1M),并备注学生信息:姓名;班级;籍贯(如:陕西西安);手机号码;获奖时间(如:2014年11月);获奖名称。
3.事迹材料要文笔流畅,用词恰当,能展现获奖学生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优秀品质,能感染和鼓舞广大青年学生。
4.文章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以内,格式等要求见附件。
5.上交文章要求各单位要进行初审,杜绝错别字或语句不通顺,严格禁止抄袭以及网上下载等行为。
6.纸质材料要有单位公章、辅导员推荐意见以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电子材料请各学院将学生材料汇总后以文件夹形式上报,文件夹内各文档请以学生姓名命名。
7.各项材料请于4月5日前上交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86173075
8.此事迹材料将结集出版,作为永久的保存材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