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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07 83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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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山东曲阜活塞股份公司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优秀本科学生勤奋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帮助贫困学生自立自强,顺利完成学业,山东曲阜活塞股份公司特在我校设立曲阜活塞厂奖学金。经与设奖单位协商,特制定该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 奖项及额度
(一) 优秀学子奖:全校每年评选20人,每人1500元
(二) 自强学子奖:全校每年评选20人,每人1500元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子奖
1、爱国荣校,乐于奉献、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4、努力学习,学业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排名前10%;
5、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
6、材化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电信学院本科学生;
(二)自强学子奖
1、爱国荣校,乐于奉献、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4、勤奋刻苦,自立自强,学年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排名前20%;
5、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
6、属于我校认定的材化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电信学院家庭经济贫困本科学生;
三、评选方法:
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2)院系审核
院系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认真审核,由院系书记(副书记)签署意见后将被推荐学生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3)学生工作部审核
学生工作部根据有关条件对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
四、评定时间:每年10月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期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