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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08 029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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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生渡过安全、快乐、充实的“五一”假期,现对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各院系放假前分层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请销假制度。通过各种途径,主动积极地开展学生稳定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增强稳定意识,识大体、顾大局,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校园稳定。
2、各院系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员的骨干作用,做到紧要时刻能够拉得出来、用得上;确保信息准确、畅通,为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奠定坚实基础。
3、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学生个人若要外出,应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外出学生要结伴而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及公共秩序,不得参加探险活动,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所在院系或保卫处、学生处联系。
4、学生不得参加和组织未经学校批准的跨校际活动。
5、理性爱国,提高分辨能力,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游行示威及相关活动。
6、在校学生要注意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7、对于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的单纯、善良采用各种手段对学生进行欺骗、敲诈,希望广大同学提高警惕,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慎重、镇定,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或学校有关部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8、各院系学生工作者要保持信息畅通,原则上人人在岗,院系保证学生所在校区每日有两名学生管理人员值班,遇到紧急情况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9、学生于5月3日晚7:00之前必须返校,辅导员及时检查学生返校情况,于晚9:30之前将学生返校情况以院系为单位上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未央校区),对确有特殊原因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将核查结果于5月4日早上9:00之前以规定形式上报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