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雁塔校区:
2007-2008学年社会奖学金、自强奖学金的评比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社会奖学金的院系名额分配(见附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设奖单位的意见,兼顾院系间的平衡确定;
2.社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爱国荣校,乐于奉献、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4)努力学习,学业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排名前20%;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所有申请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学工部网上下载),由院系统一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自强奖学金的评选程序以及上报材料按照以前方法进行;
5.本次评选工作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结束。逾期取消所分配名额;
6.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 生 处
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