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受助学生爱心接力卡制度以及签订自律承诺书的通知
各院系、雁塔校区、工业中心:
随着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提供的各项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都大大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压力。我校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认可。然而,我们不能忽视部分学生以贫困为资本,不愿参与勤工助学,只想免费获得奖助学金,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有些学生开虚假证明,假装贫困,骗取奖助学金,更有部分贷款学生不履行还款义务,不按期还款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感恩诚信意识,增强学生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学生工作部(处)现决定建立受助学生爱心接力卡制度以及签订自律承诺书。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申请学校各类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要建立爱心接力卡以及签订自律承诺书。
2. 爱心接力卡上要求每位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校内义务劳动或其它校园服务活动;
3.爱心接力卡由学生所在院系保存,由院系主管资助老师负责考核,没有如约完成任务的学生,取消当学期国家奖助学金。
4.自律承诺书每位学生大学期间只签订一次,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