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开展辅导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辅导员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继续做好我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帮助辅导员较全面地掌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艺术,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2016年度西安工业大学辅导员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制度,加大辅导员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育人意识和管理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培训目标
以“确定专题、专家引领、研讨交流、注重成果”为培训工作思路,将岗前培训、专家讲座、学习考察、研讨交流、教育部和省里的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
三、培训对象
全校辅导员
四、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提出的辅导员应当具备的八个方面的能力,划分为八个培训模块,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五、培训形式
(一)学院培训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培训每年不少于5次,可以采取座谈交流、工作研讨、调查研究、新入职辅导员指导帮扶等灵活多样培训形式,在每年工作计划中上报。
(二)校级培训
1、校内培训
主讲人:
(1)校级领导
(2)辅导员工作研究培训组
2、校外培训
学校联系高教系统培训机构,安排每年的校级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大赛成绩优秀者、学工干部参加培训。
(三)省级培训
根据省高教工委的安排,学校选派优秀辅导员老师、学工干部参加培训。
(四)国家级培训
根据教育部安排,学校选派优秀辅导员老师、学工干部参加培训。
六、培训要求与考核
1、每位辅导员都要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校内培训。培训过程中将进行考勤。
2、开展辅导员培训和组织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3、各学院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辅导员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辅导员参加培训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4、辅导员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