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6 087 |
学 生 处 |

|
各学院: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做好学生稳定安全工作要求和主管校领导2016年12月22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做好圣诞节及元旦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2016 084号)学生工作通报的安排,现将进一步做好圣诞节、平安夜期间学生稳定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高度重视,在前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重点教育学生不能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存在危险隐患的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重点群体和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和教育,掌握学生基本状态信息;
2.在日常值班的基础上,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加派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备勤,并于2016年12月23日下午16:30前将加强值情况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崔弘,电话:86173033)。
3.加强对学生举办相关活动的监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深入到学生宿舍、教室及室外活动场所,进行巡查,防止意外发生。
4.对于重要情况和信息以及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