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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安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2017-10-26 11:37   审核人:

 

学生工作部

编号: 2017  054

学  生  处

各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的分配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通知要求,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预算(详见附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6、家庭经济困难,属于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的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上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分为两档:一般贫困、特困。一般贫困每人每年2500元,特殊贫困每人每年35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属于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根据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库(最新清洗数据),系统内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档,每人每年3500元。系统以外学生,按照程序参加学院贫困生评议、认定。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阶段(各学院贫困生认定结束至10月22日)

    各单位组织参评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二)、各单位评审阶段(10月23日—10月29日)

    各单位评审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7日前汇总相关资料电子、纸质版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郭克,联系电话:029-86173076)。汇总表的纸质档应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公章。

    (三)、学校评审阶段(10月30日—11月6日)

    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各单位材料并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内容及顺序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申请书(必须是手写稿,纸张为A4,一张即可);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如有放入,没有不要求);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只打印上学年),需加盖各单位和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本专业上一学年全体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要求Excel格式,表格内容为:序号、学号、姓名、学习成绩、排名,需加盖学院公章);

    7、各单位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8、《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9、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二)国家助学金

    1、《2017-2018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2、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4、《家庭情况调查表》;

    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6、班级民主评议记录;

    7、各单位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8、以上3-7项原始材料,由各单位妥善保管五年,以备上级部门查验。

    (三)上报资料要求

    1、附件1-4均要求学生填写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中附件2、4需另附电子版;

    2、附件1、2、4纸质版要求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成立评定小组,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应由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认真做好获奖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学生的银行卡号必须填写本人名下的西安建设银行卡号,如丢失请尽快补办。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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