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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自立自强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8-03-09 14:09   审核人:

 

学生工作部

编号: 2018  008

学  生  处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优秀事迹,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决定继续编印《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自立自强学生事迹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先进事迹申报对象:2017年国家奖学金所有获奖者、励志奖学金10%的获奖者、社会奖学金所有获奖者、受助学生中有典型自强事迹者(优先考虑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各学院根据情况上报2-5人)。大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编辑,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奖学生事迹、文章质量两方面进行衡量。

    二、文章结构及文稿要求。

    选报的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正文、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5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大学期间已获得的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2.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深刻感悟,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其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格式要求:请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将学生材料电子档汇总后以文件夹形式上报,文件夹内各文档请以学生姓名命名。联系人:刘敏搏,联系电话:86173076。

    四、此事迹材料将结集出版,作为永久的保存材料,材料被收录的学生将每人获赠一本风采录。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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