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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8 010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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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推荐优秀辅导员参评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辅导员积极申报。
一、 评选范围
我校任职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18年3月)的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学工组长、团组织负责人等。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 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 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近3年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辅导员工作相关研究论文。
(二)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条件
1.具备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2. 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3.连续3年工作考核称职以上且优秀1次,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所带班级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任辅导员期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或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
5. 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自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 :拟申报辅导员应对照评选条件对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填写申报表格,附个人事迹材料。
(二)学生测评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辅导员所带学生进行测评(背靠背测评)。测评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处相关人员参加。参与测评学生要求不少于申报辅导员所带学生数90%。要求学院将测评结果如实告知学生,并在学院网站及橱窗公示三天。
(三)各学院推荐(3月21日上午11点前):推荐本学院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参评人选,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评审,研究决定申报“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最终人选名单。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根据实际人员状况及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活动,是提高辅导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牵头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做好学院内评审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二)严格程序,认真推荐。要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切实体现学生评价的主体地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辅导员选拔出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学院学生工作干部队伍中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努力工作、勇创佳绩的氛围。
六、报送须知
(一)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1)、《陕西省第四届高校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3) ,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十佳辅导员不超过5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凡申报十佳辅导员者,还应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请勿过度包装)和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附件4)。
(二)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和《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须经学院党委核实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同时提交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学校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将按省上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11:00前交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86173033
附件:
1. 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2. 陕西省第四届高校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3. 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4. 申报人所带全部学生联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