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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8 013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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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联系学院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结合学院特点和教师实际情况,将全校13个学院分成三组,分别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负责联系,具体分组情况如表所示:
组别 |
教师 |
联系学院 |
A |
左广霞 |
光电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体育学院 |
B |
唐红燕 |
材化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书法学院 |
C |
林晓萍 |
电信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外语学院 |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2.指导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
3.心育员、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信息员的培训与工作指导;
4.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个案咨询、辅导与心理援助,协助学院转介;
5.协助学院开展心理测评,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甄别;
6.协助学院开展团体咨询与辅导;
7.协调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与教育。
三、其他事宜:
1.各学院指定专人积极与联系教师沟通,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协助学院全面梳理并排查心理问题学生;
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主动联系学院,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建立畅通高效的沟通联系机制;
3.现行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咨询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不变,实行首问负责制,由接待教师安排负责联系该学院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个体咨询;确因学生个人原因无法安排联系教师的,由首次接受咨询的教师负责跟进。
4.若有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联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响应并协助学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