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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8 021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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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2018年4月3日校党委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二级学院在学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稳定安全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确保学校稳定安全大局,现就各学院按时间节点全面开展学生工作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稳定安全隐患问题及特殊群体学生帮扶档案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时间节点全面开展学生工作稳定安全隐患排查
各学院要在每学期开学初、每个季度都要组织进行一次学生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隐患,彻底摸清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问题档案,归类梳理,深入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原因,找准症结所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化解,并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帮扶。
1. 对于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限时加以解决。
2. 每年结合全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组织覆盖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并视学生的需要进行不定期的个体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查心理问题学生,联系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本学院联系教师进行指导评判,建立心理问题学生帮扶档案。
3. 各学院心理问题学生帮扶档案由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系教师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
4.需要与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联系、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尽快解决。
5.对于通过努力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并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同时要做好教育解释工作,安抚相关人员的情绪,防止矛盾积累、聚合和激化。
二、定期开展学生工作稳定安全隐患研判
1. 每月25日以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形式集中开展1次的学生工作稳定安全隐患研判,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研判结果及时调整稳定安全隐患问题及特殊群体学生帮扶档案。
2. 对于心理问题学生,要研究探讨最新发展,同时,检查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
3. 每月25日若有其他重要日程安排或遇节假日不能如期开展稳定安全隐患研判的,应提前开展研判。
3. 学院研判讨论时,可以联系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本学院联系教师进行协助指导,同时要求辅导员全程列席参与。
4. 对于稳定安全隐患问题及特殊群体学生帮扶档案实现动态管理,按月更新,并报备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崔弘 电话:86173033,15934888087 QQ:2401503745
附件:1. 学生思想动态异常稳定安全隐患档案(样表)
2. 心理问题学生帮扶档案(样表)
3. 学业问题学生帮扶档案(样表)
4. 因人际关系紧张产生稳定安全隐患问题档案(样表)
5. 体质异常学生帮扶档案(样表)
6. 校外住宿稳定安全隐患学生档案(样表)
7. 学生活动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档案(样表)
8. 其他类型稳定安全隐患问题档案(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