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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8 024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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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至4月20日(星期五)为我校春季运动会时间。为切实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切实做好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保持信息畅通,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指导思想,把运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安全教育,维护校园稳定
1. 要强化运动会期间的安全教育。本着“积极参与,量力而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组织原则,运动会前期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对于体育设施的正确使用、比赛现场个人财务的看管、参赛学生身体素质的评估以及文明参赛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不提倡学生在赛后举行会餐活动,要杜绝酗酒及网吧包夜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诈骗、防事故的常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配合各学院积极主动地履行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和义务。
2. 要加强考勤制度的管理。停课不等同于放假,学生在运动会期间严格遵守正常作息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要鼓励学生尤其是没有参赛项目的学生参与到运动会的组织服务工作中来。要组织学生干部、“啦啦队”及通讯员做好运动会的后勤保障等志愿服务工作,杜绝学生在运动会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出游,禁止学生擅自离开学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3. 要做好群体性行为的预警。禁止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及邪教活动,严禁学生参与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禁止学生参与任何非法集会活动。
运动会属于正常的教学环节,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加强运动会期间的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到位,发现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运动赛事圆满、顺利地完成。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