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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8 035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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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延长纪律处分期限)工作,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受纪律处分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工作及处分解除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熟练掌握学生纪律处分相关条款和处理程序,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和帮扶,并建立相关台账,做好详细记录。学生纪律处分到期后,按照解除处分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延长纪律处分期限的相关工作,并报学生处。
二、 办理解除纪律处分(延长纪律处分期限)的相关程序
1.处分到期后,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学生解除纪律处分审批表》;
2.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学生受纪律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依据解除条件研究决定是否解除;
3.符合解除条件的,学院将解除纪律处分的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备案;不符合解除条件的,应当延长其处分期限,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备案。
4.学生处审核后,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
5.学院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时,根据学生处公布名单,抽除解除纪律处分毕业生的处分材料。
三、 相关要求
1.解除纪律处分(延长纪律处分期限)的相关材料包括: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西安工业大学学生解除纪律处分审批表》(见附件1)、《学院关于学生解除纪律处分(延长纪律处分期限)的决定》(见附件2)。
2.毕业生纪律处分的解除工作应在当年6月26日前完成。
3.以后有关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延长纪律处分期限)的相关工作不再单独发通知,各学院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处理,保障学生评奖评优等各项权益不受影响。
学生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