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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8 071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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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资助对象
2018-2019学年我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对象是:截至2018年12月15日在校就读(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的本科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1.陕西籍建档立卡学生:根据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公布(2018年11月5日更新)的陕西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库,并经学校再次核实学生学籍信息最终确定。
2.外省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根据学生生源地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以下简称“证明表”)确定,证明表需注明是否已脱贫,若已脱贫,还需注明脱贫时间,并有经手人或负责人签字。
二、资助政策和标准
2018—2019学年度,对在我校就读的本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含国家助学金3500元和学校资助金2500元),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由学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如:我校人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为9000元 /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则该专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年享受8000元补助,即6000元助学金和2000元学费住宿费减免专项补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受的其他本科学生资助政策和标准均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应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倾斜。
三、落实精准资助工作要求
(一)确定精准资助对象时间安排
1.完成信息比对核查。
2018年11月6日前,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将“精准资助系统”发放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分发至各学院。
2018年11月8日前,各学院对分发名单进行排查、复核,确定本学院精准资助对象。凡是可以通过“精准资助系统”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再需要出具证明表。
2. 建立“双保险”工作机制。
学校建立“精准资助系统”排查复核和排查补录的“双保险”工作机制,确保不漏一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因特殊原因不在系统分发名单内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含外省建档立卡学生),需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证明表,由各学院收集汇总后报大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报省教育厅会商省扶贫办予以核实确认。
(二)工作要求
资助金发放后,各学院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告知书见附件),并由学生家长确认签字,收回告知书存根留档以备查验和年底考核。同时,要告知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社区)。
联系人:郭克 刘敏搏 电话:86173076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