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20 020 |
学 生 处 |
|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依据《西安工业大学科级辅导员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党组〔2018〕6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科级辅导员空缺岗位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科级辅导员干部的选拔聘用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助实施,人事处等其它部门配合。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努力拓展工作途径,工作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全局利益。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任职资格
聘任科级辅导员干部的必须满足《西安工业大学科级辅导员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同时必须担任现职党支部书记或曾经担任党支部书记满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聘任副科级辅导员干部的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聘任正科级辅导员干部的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满 6 年;
(2)聘任为副科级辅导员干部满 3 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 7 年;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 1 年。
以上各项统计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0年11月25日)。
三、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查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辅导员向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报名,填写《科级辅导员干部报名表》(附件1)。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审核辅导员报名信息,提出鉴定及推荐意见后,汇总填写科级辅导员干部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
3.在辅导员申报、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审核、鉴定、推荐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负责对申报的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统计评分工作等。
四、综合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进行综合考核。
五、确定考察对象及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提出科级辅导员干部建议名单,报经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党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六、科级辅导员干部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报经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科级辅导员干部公示。
七、谈话及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科级辅导员干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同本人谈话,随后进行正式聘任。
八、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科级辅导员干部的选拔工作,及时传达宣传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辅导员申请报名,认真开展申请辅导员审核、鉴定及推荐工作。
2.申报辅导员要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3.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同意推荐申报科级辅导员干部报名信息统计表(纸质版1份与电子版)和相关情况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每名申请人资料单独装盒)报送学生工作部(双创楼112室)。
4.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 霄 86173032
孙 杨 8617313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