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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6-17 11:34   审核人:

        

学生工作部

编号: 2022  008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结合《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校人〔2022〕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校级优秀教师、校级优秀辅导员和务实之星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推荐的校级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务实之星应为在编在岗且来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辅导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校级优秀教师4名。

全校拟评选优秀辅导员人数为全校辅导员人数的15%。

未被评选为优秀辅导员的成为务实之星的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作风严谨,积极上进,认真负责,工作突出,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效果良好。

2.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能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调查研究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

3.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积极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圆满完成悦心园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成效好。工作中能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学生评价良好。

4.能够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工作作风良好,按时参加会议和各项学习,工作积极主动,未出现推诿、拖沓现象。无重大工作失误,对学生出现的意外情况能及时处理,未出现漏报、误报现象,分管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

5.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6.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以上课题立项(主持人);

3)获得校级思想政治相关课题立项或结题;

4)指导学生各类竞赛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排名前三);

5)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

6)参与相关政策论证、制定或重大工作有突出贡献。

四、相关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优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标准,认真推荐评比。

2.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个人材料以学年为单位明确个人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所带年级、分管工作、工作实绩。

3.优秀个人材料要真实有据,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并于6月21日16:00前上报行政楼404学工部教育科(负责人:韩霄),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1)、《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件2),请各单位按时上报材料,过时不候。

4.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6月16日

 

附件【附件一:西安工业大学先进个人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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