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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23 006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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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大学生厚植爱国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增强大学生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我校将长期坚持组织学生观看升国旗仪式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早上7:00
二、地点
未央校区经纬广场(国旗台以西)
三、参加人员
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本学期学生观看升国旗仪式安排如下。
周次 |
时间 |
学院 |
第3周 |
3月13日 |
光电工程学院 |
第4周 |
3月20日 |
机电工程学院 |
第5周 |
3月27日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第6周 |
4月3日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第7周 |
4月10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第8周 |
4月17日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第9周 |
4月24日 |
新生院(2个社区) |
第10周 |
5月1日 |
建筑工程学院 |
第11周 |
5月8日 |
文学院 |
第12周 |
5月15日 |
基础学院 |
第13周 |
5月22日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兵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
第14周 |
5月29日 |
新生院(2个社区) |
第15周 |
6月5日 |
光电工程学院 |
第16周 |
6月12日 |
机电工程学院 |
第17周 |
6月19日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第18周 |
6月26日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第19周 |
7月3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第20周 |
7月10日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观礼注意事项
1.参加观礼人员应于6:50前按现场组织人员要求集合完毕,升旗仪式开始后不得喧哗,不允许随意走动,仪式结束后方可有序离场。迟到的学生在国歌奏响时必须原地肃立。
2.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
3.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4.所有观礼人员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允许穿背心、拖鞋参加升旗仪式。肃立时,应身体直立,挺胸昂首,双手下垂靠拢身体两侧,保持立正姿式。若带帽,应脱帽行注目礼。在观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需退场休息的学生,应从经纬广场两侧退场。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观看升旗仪式,精心设计,举行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2.各学院要提前10分钟(6:50)组织好本学院学生到场,按国旗护卫队组织人员要求列队观礼,升国旗仪式于7:00准时开始。
3.因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未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取消此次活动,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重要节日、纪念日需要举行升旗仪式的另行安排。
学工部 研工部 武装部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