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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23  032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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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20]146),现将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审对象和奖项
 1.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本科生。
 2.奖项
 (1)先进集体:三好班级、文明宿舍。
 (2)综合奖学金:十佳大学生(新时代好青年)入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二、 评选条件
 1.各奖项评选条件按《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2.补充条件如下:
 (1)心理委员不在本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2)评奖前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评优,具体情况由各学院酌情处理。
 (3)所有学生评奖评优在现在所在行政班参加评选。
 (4)学生2022-2023学年绩点排名、挂科门次、四六级成绩以本科生院2023年9月21日导出为准;体测成绩以新生院公共体育系核算为准。
 (5)社会实践校级先进个人以团委表彰文件为准,无需申请;学业奖学金系统按照评选比例直接认定,无需申请;
 三、评选程序
 (一)名额分派
 各奖项名额由学工部按各学院人数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并在学生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设置。各学院各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服务系统(http://ehall.xatu.edu.cn/new/index.html)在“校内奖学金”模块提交申请,同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9日23点。
 申请以下奖学金的还需要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
 1.申请十佳大学生的需提交《西安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的需提交相关佐证复印件,获奖证书上有两人及以上的由一人申请即可,需上传由指导老师同意并签字的情况说明。
 未按时申请的视为放弃评优资格,提交申请或相关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无法辨认的审核不通过。
 (三)学院评审公示
 10月10日至19日,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学生信息服务系统完成审核。学院审核截止10月23日。
 (四)学校评审公示。学工部对各学院评优结果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评优条件的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四、材料上报
 (一)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建议通过企业微信群面向全体学生公示。
 (二)《西安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交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anlike320@163.com。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按时间节点完成评比工作。
 3.所有获奖学生有农行或建行卡的必须保证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个人银行卡号正确,能正常使用,无银行卡的学生身份证号要确保填写无误,以免奖学金打卡失败。
 4.如在评优中出现较大失误,将视情况扣减学院本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分数,取消相关辅导员本年度评优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