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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1 003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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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奖项
学业奖学金 单科成绩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及相关规定
1、依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评定条件;
2、英语四级未达到学校规定分数线、单科成绩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3、未缴费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奖学金,具体情况由各院系把握;
4、单科成绩奖学金必须注明课程名称及所得成绩。
三、上报的相关资料
1、认真填写、上报 “西安工业大学校内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及其电子表;
2、各年级各专业“获奖学金学生成绩表”一式一份;
3、各院系分年级分专业“不及格率统计情况表”及分析结果一式一份;
4、各院系各年级金额汇总表一式一份;
4、各院系以总支为单位,将各年级评选名单,单行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好,经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1日统一报学生处审核。
四、时间安排:
2月24日—3月1日:录入成绩;
3月2日—3月4日:评定奖项;
3月7日—3月9日:各院系汇总、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7、8、9三日,请采用在本院系宣传栏和学生工作网站上公示);
3月11日上报评定结果,学生处审核。
五、评定要求:
1、评定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注重学生平时表现,对于违章、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2、各班、院系对获奖者的成绩仔细审核,严格把握标准,宁缺毋滥,如有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院系或班级,将视情况减少下学期奖学金评定名额及比例。如在评比中出现较大失误,酌情扣减该院系下学期评优名额,院系年度考核评定中相关指标评分降一档;有关责任人,不能参评当年优秀辅导员。
3、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奖学金评定并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过时不候。
学生处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