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1 065 |
学 生 处 |
|
西安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创建“无人监考班级”活动的通知 |
|
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设优良学风,经学生处、教务处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无人监考班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1)全校各班级(历年省、校级三好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及拟申报本学年校先进班级的班级优先)。
(2)申报无人监考的课程原则上是非学位课程,全校年级统一组织的大规模公共基础课(例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等课程不参加申报无人监考。
2、申报程序:
(1)班级全体同学通过班会商讨后以班级名义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无人监考班级申请书、全体同学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创建无人监考班级审批表等。
(2)各学院、工业中心分管教学副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牵头对申报班级进行评估,确定无人监考班级名单,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
(3)学生处、教务处向全校公布“无人监考班级”名单和考试科目、教室以及执行情况。
3、有关要求:
(1)各学院、工业中心要对学生进行深入的宣传和引导,号召广大同学诚信做人、诚信考试,以创建“无人监考班级”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建设和学校学风建设;各班级要通过班会等形式对此展开讨论,加强自律。
(1)无人监考原则上在该班级单独考场考试时实施;
(2)该班级在实施无人监考时,学院要加强监督检查;
(3)“无人监考班级”实施情况良好,本班级将优先申报校先进班级体;
(4)“无人监考班级”应该模范遵守学校考试纪律,一旦发生考试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为了方便教务处统筹安排无人监考班级的考场,各学院需在10月25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过期不候。
(6)“无人监考班级”活动经试点后逐步推广。
学生处 教务处
201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