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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2 061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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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扩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益面,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评选认定我校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2012-2013年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2012年10月16—10月31日。
二、认定对象:未被认定为省级贫困生、未参与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的我校学生。
三、工作流程:
1.各单位根据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校级贫困生进行认定。
2.组织认定成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 认定成功后组织认定成功的学生登录资助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各单位完成网上审批。
6.网上审批完成后各单位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2)。
四、上交材料说明:
10月31日之前,各单位需要上交如下材料到学生处资助中心:
1.《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需有班级评议工作组和学院审核工作组两级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均需要上交,纸质汇总表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 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2. 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学校的临时困补、勤工助学、冬季送温暖、阳光技能培训等一系列资助。
3. 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省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互不重复。
附件: 1. 《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学生处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