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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13 062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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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评选认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2013-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2013年9月2日—10月21日。
二、认定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工业中心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和认定工作组。(具体组成方式见《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向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向具有认定可能性的学生发放《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
3.开学初,各单位根据学生反馈回来的家庭情况调查,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并填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2)。
4.对通过审核认定的贫困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组织认定成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6.认定完成后各单位填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报送表》(附件4),《陕西省高校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附件5)以及《陕西省高校家庭一般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6)。
四、上交材料说明:
10月10日之前,各单位需要上交如下材料到学生处资助中心:
1.《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需有班级评议工作组和学院审核工作组两级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报送表》(附件4),需有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陕西省高校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附件5)以及《陕西省高校家庭一般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6),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均需要上交,纸质汇总表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清晰的电子档的公示照片。
五、工作要求:
1.公开、公正,对每一位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的评议、审核,确保所有入选的学生符合条件,无虚报,坚决杜绝贫困生轮流坐庄,一经发现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贫困生数据库的建立关系到今后一系列资助工作的规范进行,请各学院、工业中心予以重视,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确保零差错。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意义重大,请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遴选出本学院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
4.各辅导员、班主任作为评议小组负责人务必参加各个班级的评选工作,杜绝下放权力给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违规操作,为评选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1.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3. 《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报送表》
5. 《陕西省高校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
6. 《陕西省高校家庭一般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学生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