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工业中心:
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学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各高校毕业生;
2.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4.符合申报条件的年度内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
二、申领发放程序
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1.学生申请阶段(3月18日—3月24日)
请各单位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学生自愿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
2.学校评审阶段(3月24日—30日)
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各单位材料并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三、毕业生需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时不得更改样表);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且享受低保时间必须包含2014年4月至7月);
3.家庭领取低保的存折户名信息和存折流水单复印件(上面可以看到最后一次发放的记录);
4.领取低保人与申请学生关系的证件复印件(如户口本等且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
5.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个人银行账户(统一使用学校所发建行银行卡,需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下方注明:账户姓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四、 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材料(详见上述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内容,每个学生一套);
(2)《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初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24日12:00前
地点: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3公寓122室)
五、相关要求
1.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2014届毕业生辅导员)负责,严格审核相关材料;
2.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办理。
联系人:付园 电话:86173079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初审汇总表》
附件3、《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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