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法律大讲堂之《侵权责任法——生活中不经意的法律常识》于5月22号晚在教2—302举行,人文学院张玲艳老师作为此次讲座的主讲。2011级辅导员张玉玲、原玲老师,经管学院2011级和2013级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张老师开篇直入主题,以什么是“侵权”展开话题,以一些我们生活中不经意的四个小故事“奇怪的手机铃声”、“高空坠物”、“不能乱放的车钥匙”、“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较量”等法律实例向同学普及法律常识。学生们仔细聆听,与老师积极互动,通过案例中那些生活中不经意的行为学习法律知识,也记住了此次法律讲座的主题“人的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
此次法律讲座的成功举办,提高了我院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