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 亲
元
母 亲
其他监护人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学院
(系部)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
资助
中心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县级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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