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以及《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校学〔2019〕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我校全日制在册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两个档次: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
三、认定安排
(一)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全面、细致地摸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困难学生认定,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本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1.学生网上申请(9月13日-9月19日)。学生登录“西安工业大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困难生”模块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班级民主评议(暂定9月20日-10月11日)。辅导员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组建评议小组并召开评选说明会,向评议小组成员讲解《细则》内容,明确评议对象、评议要求和评议流程。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日常表现、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十三类重点学生名单、学生是否有助学贷款、评议投票等情况,综合判定学生的困难档次,并填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见附件2)。确定学生困难档次后,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学院审核(10月18日前)。各年级将评议后的认定结果提交至学院认定工作组,工作组审核无误后,将本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在系统中提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同时,报送经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档《XX学院关于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说明》(见附件3)和《XX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4)。
4.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名单,复核无误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最终确定西安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备案。
(二)注意事项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残疾学生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对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对受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资助。
2.认定过程应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比困和“轮流坐庄”。公示时,只公示学生姓名、学号、认定档次等必要信息。
3.评议工作必须在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落实落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定工作,广泛宣传,抓好落实,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政策,确保每名困难学生都能得到精准认定,享受到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
(二)精准解读,科学认定。各学院辅导员应认真学习《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校学〔2019〕234号),精准把握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及流程科学开展认定工作,同时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和日常生活表现,使认定结果公平公正,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认定和资助。
(三)加强教育,完善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后顾之忧、安心求学、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认真学习、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观念,勤奋踏实、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要做好认定和资助管理,对于不诚信现象应坚决抵制,学校将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不定期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如发现学生在认定中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认定及受助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大学生资助中心,电话:86173076。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