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社会奖学金评比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次各学院社会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设奖单位的意见、兼顾学院间的平衡确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爱国荣校,乐于奉献,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4.努力学习,学业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成绩在专业排名(按平均绩点成绩排名)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奖励标准
1.202奖学金、203奖学金、204奖学金、205奖学金、206奖学金、212奖学金、213奖学金、051基地奖学金、鼎天奖学金、9844班奖学金、中华制漆奖学金、文·元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元/人;
2.金花奖学金,奖励标准:1500元/人;
3.英才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元/人;
4.JJK奖学金,奖励标准:3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3日-19日)
申请社会奖学金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2023-2024学年社会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9月19日24:00。
2. 学院评审(9月20日-9月27日)
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评比工作,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请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报送相关资料,逾期取消所分配名额。报送资料:学院盖章的纸质档《XX学院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2),电子档《XX学院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名单》及学院公示照片请打包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atu_xszz@xatu.edu.cn。
五、其他事项
1.在满足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JJK奖学金由光电学院根据设奖单位意见自行确定;中华制漆奖学金由材化学院根据设奖单位意见自行确定;金花奖学金由计算机学院根据设奖单位意见自行确定;英才励志奖学金由建工学院根据设奖单位意见自行确定;文·元奖学金由基础学院根据设奖单位意见自行确定。
2.社会奖学金与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者,荣誉证书照常发放,奖金就高发放。
3.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娜娜 电话:86173076
附件1:2023-2024学年社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