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同时也给广大同学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学生处(校本部)现招聘学生助理参与学生工作。
招聘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表率作用。
2、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 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心。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 三年级(04级)同学优先。
经过一个月的试用合格,正式发给聘书,聘期一般为一学年,经考评优秀可续聘。学生助理视为学生干部,就业时给予优先推荐。
请有意者于4月4日-6日到学生处(校本部)学生教育管理科报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208015
学生处
20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