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雁塔校区:
接省教育厅通知,我校需对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重灾区范围的划分(见附件1)
2、填写《院系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表》(见附件2)和《院系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报送电子表。
3、复印汶川地震重灾区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该表存放在学生档案内。(请勿装订)
4、请各院系及雁塔校区于11月6日前将资料报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过时不候。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