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奖项
优秀学生奖学金 自强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及相关规定
1、依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管理手册》中所规定的评定条件;
2、《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中的综合成绩作为本次评定各种奖项的依据;
3、英语四级未达到学校规定分数线、单科成绩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4、未缴费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奖学金,具体情况由各院系把握;
5、单项奖须注明所获奖项,成绩单项奖评定对象为考试课成绩排名在专业第一名,并注明课程名称。
三、上报的相关资料
1、认真填写、上报 “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表”“ 西安工业大学自强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及其电子表(含金额、银行卡号等信息,表格请在学工部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
2、各年级各专业“获奖学金学生成绩表”一式一份及各班“德育考评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获自强奖学金学生除外)
3、各院系分年级分专业“不及格率统计情况表”及分析结果一式一份;
4、各院系以总支为单位,将各年级评选名单,单行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好,经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23日统一报学生处审核。
四、时间安排:
2月27日—3月6日:录入成绩,德育分评定;
3月7日—3月11日:评定奖项;
3月12日—3月20日:各院系汇总、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7、18、19三日,请采用在本院系宣传栏和学生工作网站上公示);
3月23日上报评定结果,学生处审核。(优秀学生奖学金上报教育管理科,自强奖学金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定要求:
1、评定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注重学生平时表现,对于违章、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2、各班、院系对获奖者的成绩仔细审核,严格把握标准,宁缺毋滥,如有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院系或班级,将视情况减少下学期奖学金评定名额及比例。如在评比中出现较大失误,酌情扣减该院系下学期评优名额,院系年度考核评定中相关指标评分降一档;有关责任人,不能参评当年优秀辅导员。
3、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奖学金评定并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过时不候。
学生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