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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编号: 2008 001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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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本学期学校开始试行电子注册,全校所有学生按照规定应在开学两周内进行注册。电子注册工作由所在院系辅导员主持完成。为了配合本次工作,学生处现进行如下安排:
1、各院系要召开全体学生大会,讲明电子注册的意义以及重要性,督促学生每学年按时缴纳学费,以免拖延电子注册时间,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2、各院系完成电子注册应把握以下几点:
(1)对于无故拖欠学费的学生,在状态栏点击“欠费”;
(2)对于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于银行原因贷款暂时没有发放的在状态栏点击“缓交”;
(3)04、05级学生已经办理国家贷款的学生,因为成绩不合格贷款没有发放,等待补考成绩的在状态栏点击“缓交”;
(4)上学期末已经办理缓交的学生暂时按“缓交”处理,约定日期仍未结清学费的按“欠费”处理。
(5)各院系要具体把握本院系拖欠的学费总额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百分比。
3、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2月24日